桃園查緝違法屠宰成果
【大紀元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為保障民眾食用衛生安全的家禽,桃園縣政府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配合農委會等單位,加強查緝違法屠宰場所,開立宣導家禽衛生管理記錄63張,查獲逾250頭家禽、近千公斤私宰屠體與內臟,除依法將違法屠體等物銷燬外,並依違反畜牧法裁罰10至15萬元罰鍰。
桃園縣府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查緝桃園市及蘆竹鄉違法屠宰場所。當場查獲違法屠宰屠體、半成熟加工品、完備屠宰設施及加工設備等設施;並製作詳實談話紀錄,沒入銷燬違法屠體,當場拍照存證外,將相關文件資料,一併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畜牧法相關規定進行處分。
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委會自四月一日起公告,屠宰供食用之雞鴨及鵝,應於屠宰場內屠宰。除於自宅內屠宰雞、鴨及鵝供家庭成員或賓客食用者。零售市場、攤販臨時集中區(段/場)內零售屠宰雞、鴨及鵝,並經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入管理者。離島建設條例所稱之離島內屠宰雞鴨及鵝,經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入管理者。違者依違反畜牧法,裁罰新台幣10~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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