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維骨力廣告 誤導同成分藥品為山寨
【大紀元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呂宜凱台灣台北綜合報導)台灣有80多家藥廠產品,與維骨力成分硫酸鹽葡萄糖胺相同,只是產品名稱不同,而維骨力廠商的廣告,大打「換原廠就不必坐在這裡」、「顧關節要維骨力才有效」的廣告詞,北市議員批評,已嚴重誤導消費者,以為其他同成分的藥品都是山寨版。
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表示,依藥事法規定,藥商刊播藥物廣告時,應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審查維骨力媒體廣告時,已要求具排他性的字眼修改過,但業者卻依然播放原有的文字內容的廣告,已涉嫌違反藥事法。
許淑華表示,一般相同成分的藥品市價約在1千至3千元,不過業者宣稱原廠的維骨力,一瓶500顆就要4,500至5,500元,民眾可能要花好幾倍的錢,才能買到相同成分的藥品。
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副處長邱秀儀表示,衛生局監播時可能因為人力不足,沒有注意到,至於會不會處分業者,衛生局回應,可能透過行政指導要業者改正,不一定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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