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潘杏惠、黃立翔/綜合報導〕警紀再出包!台北縣議員江永昌踢爆,永和警分局偵查隊前偵查佐陳志華疑涉詐騙集團案,被檢方傳喚當庭收押看守所當天,同小隊的陳、張姓偵查佐竟涉嫌代他簽出入登記簿,分局事後未做出任何懲處,質疑是「官官相護」。
*議員質疑官官相護*
台北縣警察局督察長薛國材說,永和分局陳、張姓偵查佐明知陳志華未出勤,卻幫他代簽出勤,分局以「偽造文書」罪將陳志華移送法辦,行政責任部分,陳姓偵查佐被記過1次,張則是1支申誡。
薛國材說,案發後永和分局自清追查代簽紀錄,才發現4月1日後,2名偵查佐共幫陳志華代簽出勤8次,陳志華本身被記過1次申誡2次,至於連帶處分,包括永和分局偵查隊長張嘉銘、副隊長、小隊長,都因督導不周被記申誡1次。
另外,督察室追溯陳志華涉組織詐騙集團時間,橫跨他任職淡水分局及永和分局兩單位,共有18名警官因督導不周,被簽報懲處。
去年12月,台中警方在北縣淡水鎮破獲一起詐騙集團案,有成員在庭訊中供出,幕後主腦是永和分局偵查隊經濟小組偵查佐陳志華。
檢方調查發現,陳志華本身負責偵辦詐騙案,疑似利用偵辦案件精進詐騙技巧,最後搖身一變,成為詐騙集團幕後主使者,5月12日將他傳喚到案,當庭將他收押。
*兩警代簽被懲處*
案發後,江永昌接獲爆料,指陳志華被收押當天,分局內竟有同仁幫忙代簽出勤紀錄,且分局也未做出懲處,由於台中警方與黑道掛勾已為社會詬病,質疑北縣警方為何還敢明目張膽欺上瞞下、官官相護。
永和分局長陳榮傑強調,去年6月中旬,陳志華從淡水分局請調到永和分局,負責一般經濟、非詐騙業務,今年5月12日,陳志華原排定出勤,但他出庭沒有事先告知長官,可能也認為自己趕得及上班,並未請假,其他同仁遲遲聯絡不上他,才會爆發代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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