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對子女有養育之恩,所以子女就應該孝敬父母,這是天經地義的,也是做人的基本素養。
但是「孝」應該站在正統的理念上來講的。如果誰搶了人家錢,以此給父母親買了生日蛋糕,或者誰貪污了巨款從而讓父母過上了富裕的生活,這就不能說是真正的孝。不但不是,反而說明父母教育的失敗。但是目前有的人就是喜歡這樣的兒女,到處誇誇其談兒女的「孝順」,絕然不提錢的來源;即使提,也是認為這是兒女的本事,還有父母還嫌棄兒女為甚麼沒有這種本事。
古人講「天地君親師」,君自稱天之子。現在大陸有些地方還保留這樣的傳統,結婚的時候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沒有一拜高堂、二拜天地的。西方結婚是要到教堂的,希望他們的主做證婚。可見人對父母的孝不是無原則的,不是因為孝就可以凌駕於一切之上的,而是要分清甚麼是最重要的,甚麼是次要的。
人們常說為大家也是可以捨小家的,為了更多人的利益是可以放棄自身利益的。有時不是他願意放棄自身利益的問題,而是被外界的不公或是其它的因素干擾和制約而身不由己。岳母刺字和大禹的三過家門而不入等等佳話無不是遵從這樣的道理。如果人人考慮的問題的基點是以自家為中心的話,那麼「大公無私」、「捨自為人」、「捨生取義」可就成了貶義詞了。
實際上,一個敬天敬地之人是更懂得怎樣孝順和關愛父母的,只有卑鄙之人才會非要叫人在天地與父母兩者不可兼得中去選擇背信棄義、傷天害理。因此可以說只有順應天理,敬天敬地之人才會獲得他人的尊重。
──轉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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