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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費
【大紀元7月26日訊】(據中廣新聞林憲源報導)媒體報導中央健康保險局已經在日前(7月20日),將北、高兩市所積欠的97年及98年度健保費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高雄市財政局表示,高市府所提八年還款方案,證明高雄市有「還款」誠意,但高市府仍舊認為直轄市負擔健保補助並不合理,應透過修法由中央全額負擔。
北高兩市積欠健保費,健保局移請強制執行,高雄市財政局表示,高雄市逐年編列預算繳納勞、健保費補助款,除了95年以前的健保費積欠款已經在97年提出8年還款計畫(97年至104年)並按計畫編列預算償還外,另針對96至98年之健保費積欠款,也已經在99年5月依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協商之共識,再提出8年還款計畫(100年至107年),並獲中央健康保險局同意在案,顯見高雄市有還款誠意。高市財政局並指,台北市財政狀況遠較高市為佳,但對於勞、健保費積欠款,自90年提起行政訴訟後即未曾編列預算償還。
高市府財政局表示,中央在立法之初,就未考量直轄市財政負擔能力,長期以來由直轄市較縣市多負擔勞、健保費補助款本就不合理。高雄市主張應透過修法,將勞、健保費補助款原由直轄市負擔部分,修正由中央全額負擔,且目前積欠款部分也應由中央概括承受。而今年4月1日起調整全民健康保險費率,由現行之百分之4.55調高至百分之5.17,漲幅高達百分之13.63,高雄市因此增加年度財政負擔約3.74億元,高市府要求這部分也應該由中央自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