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街頭藝人換證 即日起至8月20日受理
【大紀元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臺北縣政府文化局即日起受理街頭藝人許可證換證申請,凡持有臺北縣街頭藝人許可證有效期限至99年10月12日到期的街頭藝人,請即日起至8月20日止,配合換證申請作業,相關訊息可至臺北縣政府文化局網站「//www.culture.tpc.gov.tw」的最新消息/公告查詢,或電洽8772-6698李小姐、2960-3456分機4506葉小姐。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表示,自97年辦理街頭藝人認證至今,已核可506組臺北縣街頭藝人,同時開放展演場域75處,提供藝術展演者更多展現自我的舞台,更期望藉由街頭藝術元素融入公共空間,讓文化藝術就在民眾生活裡,使民眾享受藝術的感染力與創造力。
文化局說,為協助、輔導街頭藝人提升演出水平,呈現更精湛的演出技藝,特規定臺北縣街頭藝人證在兩年到期前,至少要參與1次文化局辦理的專業研習課程,方能於期限屆滿時申請換證,再次取得街頭藝人資格兩年。
此次換證作業是針對97年認證的街頭藝人,即日起至8月20日止,免費受理換證申請,俟8月22日、25日研習課程完畢後領取新證。換證作業採通訊方式,欲換證者,請填妥申請表後,連同所需附件,以掛號寄至臺北縣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收(地址:22001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並註明「街頭藝人換證申請」。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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