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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2日電)消基會今天質疑悠遊卡公司身為公股投資公司,卻對消費者索取交易明細收費不合理。悠遊卡公司說,收費原則符合金管會規定,不違法;若確認扣款失誤,會退還款項及列印費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擬的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規定,「交易紀錄書面查詢手續費:查詢最近一年以內之特定期間一個月內之交易紀錄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50元。查詢最近一年以外之特定期間一個月內之交易紀錄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100元」。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質疑修法規定,未保障消費者權益,主張交易明細應列入基本服務,不應收費。
悠遊卡公司則說,對於索取列印2個月內交易明細,每頁收新台幣20元,第2頁起加收5元;2個月內以前,則每月收100元。因每頁有80到90筆資料,即便第2頁起加收費用,並不會違反上述收費上限規定,沒有違法。
悠遊卡公司指出,今天下午將會同其他銀行,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之邀開會,確認收費有無超出規定。
悠遊卡公司說,每天有330幾萬筆交易次數,總計發行1900多萬張卡,若要查詢交易明細,跑資料過程較複雜、費時,拿悠遊卡公司收費與民間單純交易數量的儲值卡不收索取交易明細費用的案例對比,不公平。
根據悠遊卡公司統計,今年1到6月索取交易明細共193筆,每筆平均70幾元,多是公司行號為了報帳使用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