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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貪
【大紀元7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安芷嫻台北20日電)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說,未來的法務部廉政署將專責肅貪,不碰貪瀆以外案件。署長將從政風人員或檢察官選任,廉政人員將從政風、調查局廉政處、警察機關徵選菁英加入。
行政院長吳敦義下午3時率曾勇夫、調查局長張濟平等人進入總統府簡報廉政業務,會後總統馬英九親自舉行記者會,宣示成立法務部廉政署。
曾勇夫認為,廉政署具有調查權,再搭配去年貪污治罪條例修法通過的「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都對未來廉政署辦理貪瀆案有很大幫助。
張濟平表示,從時機上來看,因近來發生重大警紀與司法風紀案件,且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也主張各國成立1至數個機構從事肅貪,所以才會促成廉政署成立;廉政署也具有活化、強化政風人員的功能。
曾勇夫強調,依規劃,廉政署專責辦貪瀆案件,至於查賄,可由調查局廉政處負責,廉政署所需人員,從政風人員、調查局廉政處與警察機關徵選菁英加入。
對於成立廉政署牽涉的修法問題,曾勇夫說,成立廉政署,事涉修改法務部組織法,以及推動廉政署組織法立法,相關草案希望能儘速送行政院院會通過,在立法院下個會期送交審議。
廉政署的組織架構與運作,曾勇夫說,未來的廉政署長須具備簡任13至14職等資格,可以是政風人員或現任檢察官來擔任,就像現在法務部政風司司長一樣。新的署長將由法務部提報行政院長核定後產生。
曾勇夫表示,未來廉政署成員包括現有政風、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警察與調查人員,他們都具司法警察身分,一旦發現疑似貪瀆案,馬上可向廉政署所借調來的檢察官報告,廉政署的檢察官過濾個案有無構成犯罪後,再把案件轉給轄區地檢署接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