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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規範明年上路 錯標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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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 2日電)網路業者標錯價格,經常引發交易糾紛。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明年上路,企業經營者只需依設定數量上限出貨即可,不會再有消費者瘋狂下單、業者慘賠的狀況。

經濟部商業司日前完成「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6 月21日正式發布,為給業者緩衝期,新制將在明年 1月 1日正式上路。

商業司指出,這次發布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以經濟部主管的「零售業」相關網路交易行為為規範對象,並針對目前實務上最常出現的網路交易糾紛,例如「標價錯誤處理」與「超量下單」等問題進行規範。

舉例來說,企業經營者必須提供「確認機制」,方便消費者在結帳前再次確認訂購內容。消費者完成訂購後,除非企業經營者具備正當理由,得在兩天內拒絕消費者的下單外,視為企業經營者接受該筆訂單。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消費者已經完成付款,將直接視為契約已經成立。

另外,應記載事項也要求企業經營者設定個別消費者單筆訂購的數量上限,避免實務上動輒發生的超量下單問題。

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下單數量超過企業經營者訂定的數量上限,企業經營者只需要依其設定的數量上限出貨,未來消費者瘋狂下單的情況,將不復出現。

不過,商業司官員表示,這個定型化契約僅規範經濟部主管的零售業,像日前旅行社發生錯標事件,目的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至於網路上個人拍賣,也不在這項契約規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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