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學考生去年平均填50個志願
【大紀元7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9日電)大學考試分發入學委員會資料顯示,去年平均每名考生填近50個志願,其中有近5000名考生填第1個志願就上榜,但還是有20多名考生直到第100個志願才上榜。
根據分發會資料顯示,去年只填1個志願的考生有26名,占0.03%;填100個志願的考生有6673人,占8.73%,平均每名考生填48.44個志願。
分發會統計,第1個志願就上榜的考生有4986名,前6個志願就上榜的考生有2萬813人,第100個志願才上榜的考生有24名。
台灣大學教務長蔣丙煌表示,站在頂尖大學的立場,建議考生選校不選系,資源豐富的學校,能提供考生較多的資源;不過,所選的系也要是考生能接受的;他也提醒考生,若想要轉系、雙主修或輔系,學校都會提供空間,但考生一定要用功才能如願。
成功大學副校長馮達旋表示,要18歲的考生選擇未來不大公平,在現實環境下,建議考生上網查詢各大學相關科系資料,盡可能找自己最喜歡的校系,而不要被社會風氣限制選擇。
補教老師劉駿豪建議,先找落點區,再往前找20個志願「試試看」,同時不要排斥安全科系,最後檢查時,順序是高分到低分,別把次序搞錯,同時呼籲考生,不要耍帥只填10個志願,因為到時落榜,外界看到的是落榜事實,而不會想到是填幾個志願。
如何找落點區?劉駿豪說,將自己分數換回去年分數,用去年採計方式計算,如果多出10至30分,是上榜區,正負10分之間為落點區,負10至負30分間為可以試試看的夢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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