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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7日電)經濟部能源局表示,鑑於經常有民眾質疑申請裝設使用天然氣管線設備收費不合理等情形,訂定並發布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實施要點,自明年起開始實施。
目前台灣有25家公用天然氣事業,其經營天然氣管線設備裝置業務,是用戶使用天然氣前必要的施作工程,但收費項目未統一,金額及計算方式未公開透明,易產生裝置收費案件爭議。
為解決爭議,能源局發布「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要點」,加強規範公用天然氣事業裝置業務收費項目及金額,明確各收費項目計算方式,達到資訊公開透明,減少民眾疑慮。
能源局官員指出,由於天然氣事業法草案尚在立法院審議,裝置計費要點並無法源依據,對未遵守的業者尚無法可罰,不過,立委希望計費要點可以先上路。
裝置計費要點主要重點為,明定表內管、表外管的裝置業務收費計算基礎;本支管裝置業務除同時符合三要件(申請地區無既設本支管、本支管成本於耐用年限內無法由從量費回收,及本支管費用應以書面交付申請人確認)外,原則不得向用戶收費。
官員說明,未來業者應將收費的項目、如何計價明訂出來,並報能源局核定。
另外,也規定用戶停氣或復氣、裝置微電腦瓦斯計量表通訊設備及緊急遮斷設備等,收費計算方式需明確;規定公用天然氣事業應在今年10月31日前訂定裝置業務收費作業手冊,報主管機關核定,管制裝置業務部門利潤上限,確保裝置收費合理性,這項規定將在明年 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