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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賣菜記者拍生態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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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6日電)61年次的張博均曾是台視台灣生態筆記的攝影記者,後來批發蔬菜,但不忘對昆蟲的熱愛,自費新台幣 110 萬元,加上林務局贊助 90 萬元,花 2 年拍出「戀戀火金姑」記錄生態。

生命有很多可能,儘管從事的工作不盡然與志趣相投,還是可以開發趣味,讓生命因熱情燃燒而發光。

張博均說,他從小就很愛玩,雖然是台北市長大的都市孩子,但他會跟著叔叔到圓山後山去抓昆蟲,家住榮星花園附近,當年還有田,仍有昆蟲可抓,所以他一直很愛昆蟲跟動物;直到上了大學,就讀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特地選修水生昆蟲課程。

他並說,會拍紀錄片,是因為他做過台視台灣生態筆記的攝影記者,加上自己熱愛會發光的螢火蟲,所以心想,「把螢火蟲拍得很美,介紹給大家,應該不錯吧!」

儘管他後來已在做蔬菜批發,遠離本行,他還是籌備拍攝「戀戀火金姑」紀錄片的計畫,並付諸行動。

他說,籌劃加拍攝共計2年,除獲林務局贊助90 萬元,他還自籌110萬元。

他笑說,其實拍完花費已超出200萬元,「不過拍紀錄片就是這樣,很久、很累,但卻是別人沒法一朝一夕趕上的,真的是蠻有價值的感覺。」

張博均指出,「戀戀火金姑」裡的螢火蟲,有水生、陸生兩種,水生會因為梯田不種沒水而無法生存,像2年前拍攝當時,當地石門鄉老梅村87歲天機伯的田裡,就有各種昆蟲,看得他血脈賁張;如今因為他的孩子不願繼承務農,已成旱田,螢火蟲也沒了。

陸生的螢火蟲則會因為愈來愈多的路燈無法繁殖,因為太亮了,螢火蟲交配期間看不到對方。且這兩年來,他發現當地路燈多了10倍,螢火蟲當然也少了。

把美好的、發光的螢火蟲記錄下來後,教育部也計畫與林務局合作,將此紀錄片供校園播放,作為生態教育之用;今天下午並在信義誠品公開播放發表。

張博均說,「我還會再拍下去,還會拍其他昆蟲跟動物,讓更多人知道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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