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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違規 金管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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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14日電)金管會進行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台灣人壽業務未送主管機關核准、董事未利益迴避及結構型商品投資額過高等事項違反保險法規定,今天開罰新台幣420萬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台灣人壽辦理團體保險業務,保單內容以批註增列及變更給付內容,未報送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

另外,台灣人壽與其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其他交易時,有董事對與本人或與本人有利害關係的案件未予迴避,反而代理及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使台灣人壽投資結構型商品總額已逾保險業資金的10%,仍持續增加投資金額。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保險商品送審程序及資金運用作業,並應加強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以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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