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安芷嫻、陳亦偉台北14日電)台灣高等法院爆發集體貪瀆案,4名司法官遭收押。前立委何智輝為求銅鑼案官司解套,至少行賄新台幣550萬給高院法官李春地等人,李春地則教何智輝如何答辯以利脫罪。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凌晨漏夜開聲押庭,直到下午 2時裁定將 6名被告羈押禁見,包括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 4名司法官,以及涉嫌擔任白手套的何智輝秘書謝燕貞、蔡光治的女性友人黃賴瑞珍。
從羈押裁定書顯示,何智輝是分雙線打點官司,分別透過邱茂榮、蔡光治,聯繫承審何智輝銅鑼案的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收賄法官事後不但直接在高等法院辦公室取款,還有收賄法官拿錢給家人買股票,令人咋舌。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書,何智輝先前即與蔡光治、邱茂榮熟識。何得知銅鑼弊案發回高院更審,合議庭成員是李春地、陳榮和等人時,先透過蔡光治聯繫陳榮和,後又得知李春地是邱茂榮司法官訓練所同學,多次與邱商談後,決定透過邱茂榮聯繫李春地打點官司。
今年4月13日,何智輝與謝燕貞籌出350萬元交給邱茂榮,由邱茂榮駕車到台北市中山堂地下停車場,將賄款交給李春地;李春地於是透過邱教何智輝,14日的言詞辯論庭,答辯內容務必切斷與弊案資金的關聯性,以便判決無罪,並允諾會解除何智輝的限制出境。
邱茂榮將李春地所指導的脫罪「教戰守則」在自家住所外告訴謝女,由謝女轉告何智輝後,邱茂榮於 4月26日再約李春地見面,又把一只裝有賄款的黑手提袋交給李春地。何智輝更一審5月12日獲判無罪後,5月24日李春地就交70萬給妹妹李貴雪投資股票。
此外,更一審宣判後,何智輝不但獲無罪,限制出境也獲陳榮和、李春地等人以最速件解除。何智輝於是再籌 200萬給謝燕貞,由謝女轉交給黃賴瑞珍。黃賴瑞珍5月23日拿到錢即交給蔡光治,然後再於5月26日從中和農會提150萬現金,由蔡光治直接拿到高院辦公室,轉交給陳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