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1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部分條文,將退休時間改為「85制」,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因警察、消防、海巡等單位工作性質不同,不適用「85制」,而是「70制」。
「85制」指的是任職滿25年申請自願退休,須年滿60歲以上,或是任職年資超過30年以上申請自願退休,年滿55歲者,才可以自退休日起請領全額月退休金,比現行的「75制」延後不少退休時間,但有10年緩衝期。
有基層警察指出,由於警察、消防、海巡等單位,具有危險和勞力的工作性質,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用同樣的退休標準非常不合理。
對此,張哲琛下午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中表示,大家很關心警察、消防人員的退休方式,在修正後的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有不同的退休條件;公務人員已改為「85制」,但警消人員等是「70制」。
張哲琛指出,因為這些人工作性質特殊,所以「70制」是服務15年、年滿55歲,就可申請月退休金;此外,今天修正通過的公務人員退休法適用對象,並不包括軍、教人員。
修正後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4條、第5條、第10條,對上述人員自願或屆齡退休都有規定。
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同場合受訪說,這些工作性質特殊的人員,除了警察、消防人員、海巡人員外,還包括醫院的護士、檢驗師,機場相關技士等,都適用「70制」。
對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通過,張哲琛指出,考試院從民國90年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法,5次送到立法院都無法完成,第6次終於完成三讀。
張哲琛表示,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法重點包括,「75制」改「85制」、刪除「五五專案」,其中,也法制化「18趴」改革,接受立法院監督,因為民國95年的「18趴」改革並不公平也不合理,這次做了全盤修正,也不增加國家負擔。
張哲琛說,修法過程中,他們不斷地與民進黨團協商,民進黨團顧慮的兼領雙薪的「肥貓」,與轉任財團法人的年齡不應太高,他們都納入民進黨團意見,把原本僅規定轉任財團法人的限制,擴大到把公法人、行政法人全部納入,轉任年齡也限制不得超過65歲。
張哲琛表示,修法後可為國家節省新台幣46億元公帑,但這只是個開始,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踏出去後,相信未來教育人員、其他人員都會比照,對節省公帑所產生效益,可能不止46億元,而是近百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