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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小便宜
【大紀元7月12日訊】(中廣新聞╱彭清仁報導)一名42歲的曾姓男子,將自有的大樓變賣後,卻貪小便宜偷接自來水,還向住戶供稱是免費的地下水,結果被水公司發現,曾姓男子當時拜託水公司不要報警,也簽下切結書承認19萬元的罰金;不料曾姓男子惡習不改,又再偷接自來水,並再度被水公司查獲,這次水公司則是不再姑息,向警方控告曾姓男子竊盜。
警方表示,新竹市四十二歲的曾姓男子,九十三年間販售透天庴給住戶,當時住戶發現住宅區並未裝設水錶,結果曾姓男子便宜行事,向住戶供稱整個社區都是使用地下水,不需要裝設水錶,卻私下偷接自來水給住戶使用。不過最後卻被水公司發現,總計造成水公司損失十九萬元的水費,曾姓男子擔心吃官司,立下切結書不再偷水,也願意支付十九萬元的水費。
不過今年四月份,水公司再度發現曾姓男子販售的公寓大樓,又再度出現偷水給住戶使用的情形,水公司找上曾姓男子,曾姓男子也坦承偷接水給大樓住戶使用,但第二天之後,曾姓男子就避不見面,切結書也形容具文。水公司不甘損失,也不願再姑息曾姓男子,主動向警方提出竊盜告訴。全案警方則是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水公司也呼籲民眾,在購屋時千萬不要貪小便宜,如果沒有申請自來水而偷接水,被查獲後不但要依規定將偷接水的費用補齊,還有可能吃上竊盜罪的官司。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