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溶菸錠變相宣傳 台衛署擬重罰
【大紀元7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高嘉和、陳慧貞/台北報導〕口溶菸廠商RAI(雷諾士 )國際公司日前先因違規行銷,遭衛生署國健局罰款五百萬元後,最近又在接受電視新聞訪問時,變相宣傳新產品,國健局建議地方衛生局直接依違反菸害防制法,處以兩千五百萬元最高額罰鍰,創下新法上路以來,最高額罰鍰紀錄。
建議罰2500萬 創最高額紀錄
國健局局長邱淑媞表示,RAI國際公司在違規行銷挨罰後,竟以不滿政府取締為藉口,藉由電視媒體(TVBS ),再次介紹及宣傳其「新產品」,針對菸商一再違法,已要求基隆市衛生局祭出重罰,建議直接處以兩千五百萬元最高額罰鍰。
違反菸害防制法 電視台也罰
邱淑媞表示,菸商此舉公然違反菸害防制法第九條,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菸品促銷或宣傳,包括不得以採訪、報導方式介紹菸品。對該菸商短期內再次違規,而且這次透過大眾媒體,影響層面廣大。至於進行該報導的電視新聞台,將交由台北市衛生局調查開罰,依法可處二十萬到一百萬元。
此外,國健局已發函全國衛生稽查人員徹查各地賣場現場違規狀況,一經查獲有行銷文字或事證,將論案處分,每案一罰,並呼籲媒體報導謹慎,勿淪為菸商宣傳工具,倘若有代為宣傳,將一併重罰。
國健局也重申,口溶菸錠符合菸害防制法中的菸品定義,民眾在禁菸場所口含這類無煙菸品,仍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已請各縣市衛生局加強執法稽查,違者最高可處一萬元罰鍰。
報導口溶菸錠挨罰,TVBS發言人張維銘表示,該台報導中只針對該物品的爭議性,也盡到新聞客觀與平衡責任,對於可能因此受罰感到不解。
口溶菸錠代理商德記洋行表示,僅負責代理業務,行銷或包裝都是原廠決定。雷諾士國際則低調表示,將進一步了解狀況後再做具體回應。
據了解,雷諾士這次推出口溶菸品,僅在美國及台灣試銷,在台灣也僅透過一家超商通路販售,這次國健局要祭出重罰,雷諾士傾向商品先下架、停止販售,來解決相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