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9日報導】(中央社紐約聯合國總部8日法新電)以下是預計在9日通過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朗的制裁案重點;
※禁止各國對伊朗販售重武器,諸如作戰坦克、裝甲戰鬥車、大口徑火砲系統、戰鬥機、攻擊直升機、戰艦、飛彈或飛彈系統。
※禁止伊朗進行任何可以攜帶核子武器的彈道飛彈行動。
※禁止各國提供伊朗任何有關彈道飛彈的科技或協助
※禁止伊朗從事任何敏感性海外投資,包括鈾礦開採、濃縮或跟彈道飛彈相關活動。
※責成國家需禁止對此類公司投資或在其境內投資。
※授權各國在公海針對據信可能攜帶違禁品進出伊朗的船隻進行檢查。
※針對疑似攜帶常規武器或核子武器零件給伊朗的貨船,在港口或海上都可提供檢查。
※責成國家若發現上述違禁貨物,需查扣處理。
※各國須提供伊朗空運部門或伊斯蘭伊朗共和國海運(IRISL)的相關資訊。
※呼籲各國阻攔任何伊朗金融交易,包括跟核武相關的保險或再保險。
※責成國家跟伊朗進行商務行為時,需有警覺。
※呼籲各國禁止伊朗銀行的執照申請。
※呼籲各國禁止該國銀行在伊朗設分行。
※重申聯合國安理會願意對話,包括支持所謂5強加1(英、中、法、俄、美加上德國)的協商。
※提及巴西、土耳其兩國與伊朗在研究性反應爐達成的協議,有助於互信的建立。(譯者:中央社賴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