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8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一名59歲的士司機,以每扣1分換500元作為酬勞,兩年內5次為行家頂包。他昨日在區域法院被控妨礙司法罪名成立,被判入獄8個月。
被告招福權與兩名行家,早前分別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4項罪名。法官指被告收取酬勞頂包,犯罪性質嚴重,必須判具阻嚇性刑罰。因此首被告4項罪名要分期執行,亦不可用社會服務令代替,即時監禁。被告目前正就其它交通案件而服刑,刑滿後須再服刑8個月。
案中另外兩名找人頂包的的士司機,就各判入獄2個月,緩刑18個月。法官指兩人犯罪性質相對較輕,考慮是初犯;又明白二人因不想扣滿分失去工作,是為生活一時錯誤下犯案。
法官又認為,超速影快相只拍到車牌,拍不到司機的樣貌,令司機可找人頂包。
控罪指,被告於07至09年間,先後替4名的士司機頂罪,5次向交通部警員假稱犯下沒有遵從交通燈指示或超速駕駛的交通罪行,並替各人繳交罰款。警方後來翻查出入境紀錄後發現,他在08年一宗交通違例事故發生時,根本不在香港。去年10月他被捕後,警誡下承認以每扣一分獲500元,替人頂包扣分,共獲利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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