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救助金 桃園女社工被訴
【大紀元6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7日電)桃園許姓女社工因經濟出狀況,利用職務機會,偽造低收入戶等資料,4次詐領社會救助金等共新台幣10萬元,事後雖歸還不法所得,桃園地檢署今仍依貪污罪將她提起公訴。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許女在民國82年2月至98年3月,擔任桃園縣社會處社工督導員,但97年7月起,因家庭經濟周轉不靈,利用職務機會,多次偽造低收入戶、待救濟戶等資料。
許女還以先生及兒子名義,在社會救助金專戶申請書上,填載不實個案資料,總計4次詐領社會救助金、弱勢民眾生活補助及急難救助金,共得新台幣10萬元。
許女在98年5月,由桃園縣政府政風人員陪同向調查局桃園縣調查站自首,事後許女將詐得的救助金10萬元歸還。檢察官今天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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