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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把關】電線使用年限 無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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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其豪、林嘉琪、林毅璋/專題報導)老舊住宅的現住戶往往不知電線分佈狀況,加上電線使用年限並無法令規定,究竟該由哪個政府機關為民眾的用電安全把關?相關單位曾經開會研商,但各機關都指礙於權限,愛莫能助,以致成效不彰。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批評政府態度消極,明顯失職,要求儘快建立管理機制。

消防機關認為,消防隊員專責防火宣導、打火、救人,但大都缺乏電工相關知識,因此沒有提供電流負載檢測等相關服務;「電業法」則規定:「供電機關,提供用電設備定期檢驗服務為每三年訪問用戶,並檢驗屋內線路裝置,確保用電安全」,台電表示,檢查若發現問題,會要求改善,但不會強制更換。

*消基會要求建立管理機制*

謝天仁批評,消防機關打火、台電供電,遇到問題互推責任,居然沒有主管單位規劃預防工作,像家戶是否有用電量負載過重,政府應該大規模調查。目前最容易進行的,就是在中古屋交易時,要求仲介公司主動提供電路及電線架設說明,並把配電資訊充分揭露在房屋現況說明書中。

消保會督導組組長劉清芳表示,前年就已請台電落實電業法每三年至少檢驗一次的規定。此外,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者在承造建築物或承包裝潢業務時,應該要一併承攬室內配線工作,因此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者應該具備電器承裝業資格,這部分已請內政部研議。

消保會指出,電源延長線應具有過載自動跳脫的保護裝置,但目前並非強制檢驗規定,已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研議將此項設置逐步納入強制檢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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