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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民感受/治安亮紅燈 警署統計/破案率卻逾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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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劉慶侯、黃立翔/台北報導〕台中市槍聲連連,當街輾屍嗆警,民眾觀感不佳,輿論抨擊不斷,上任不到十個月的警察局長胡木源因而丟官,掌舵邁進第九年的台中市長胡志強卻越戰越勇,在角頭命案發生之後強調,以每十萬人的「全般刑案發生數」而言,台中市去年進步到第十六名,排名在台南市、台北縣、台北市、高雄市之前,算是「五都之冠」。

針對胡志強以「刑案發生數據」自詡,警界人士指出,台灣的治安數據已被「美化」,帳面上的成績有「灌水」之嫌,若以失真的數據自豪,實無意義。

*今年2月破案率105%*

警界人士指出,治安好不好,最重要的是「人民的感受」,而非數據,因為感受是真實的,而數據卻很容易作假;尤其台灣的刑案數據,「發生數」向來偏低、「破案數」常常偏高,一來一往,數據就「美得嚇人」;且因各縣市惡性競爭,弄得各地警方拚命「製造」好看的治安數據,於是出現令世界各國啼笑皆非的超高破案率,連警方自己都看不下去,直呼:「能不能別再搞這種自欺欺人的遊戲了!」

「破案率」是將全般「刑案破獲數」除以「刑案發生數」的數據結果;只要把發生數壓低,破案率就會提高,要壓低發生數很容易,比如「吃案」就是警界熟知的伎倆之一,案子吃得越兇,發生數就越低,相形之下,吃案較少的縣市就「吃虧」。

台灣的治安,吃案有多兇?看看先進國家的刑案破案率,大多不到五成,而台灣近十年的破案率,卻宛如當年經濟起飛般年年飆升,到九十八年已突破八成,等於每發生一百件刑案就破獲八、九十件,這種驚人的高破案率,卻和民眾的治安滿意度背道而馳,到底被吃掉多少案件、有多少犯罪黑數?只有天知道。

治安政策必須依循治安實況而施為,如今數據卻無法顯示真實狀況,一位高階警官語重心長地說:「上級想看什麼數據,我們都變得出來,但它無助於治安,民眾的感受也不會變好。」

據警政署統計,台灣的全國刑案破案率,九十年為五十五.二五%,九十三年破了六成,九十六年衝破七成,去年一舉突破八成,達到驚人的八十.七二%,但灌水的態勢尚未停止,今年一至4月破案率再攀高至八十三.二七%,其中2月的破案率竟達一○五.二六%,此一「治安奇蹟」令人咋舌!

警政署表示,破案率逐年飆高,是因破獲率較低的案類如竊盜案件,發生數減少,而高破獲率的案類如賭博、妨害風化等發生數增加,使得破獲率逐年升高。

但是看看外國破案率,美國聯邦調查局未計算全般刑案,僅統計「暴力犯罪」與「財產犯罪」,前者破案率不過四十三.一%,竊盜等財產犯罪更只有十七.六%;再看日本,全般刑案破案只有三十二%,中國的香港地區也不到五成,即使不是先進國家,如馬來西亞、印尼,其破案率也只在四成五、五成五之間。

警界人士私下承認,台灣的治安數據和治安真實面嚴重脫節,除了壓低發生數的老毛病之外,也和計算手法有關;警方不僅把逾期遲報、補報的破案數,積案的偵破,都納入當季計算,甚至把查獲毒品、取締酒駕的案類也統統算進去,但緝毒、酒駕這兩類案子有「發生即破案」的性質,破案率等於百分之百,如此拉抬,難怪「全般刑案破案率」因而衝高。

*先進國家不到五成*

犯罪學者葉毓蘭建議,警政署應修改統計方法,不要執著於「全般刑案破案率」,而應參考美國作法;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也質疑數字的真實性,他表示,破案率到底是拿來「給自己高興」,還是為了「給長官開心」大家心知肚明。

一位警官說,破案率應和先進國家一樣,針對不同性質的刑案予以分門別類,分別統計,才能瞧出端倪;並針對分項作每年評比,才能分析出各地治安應改進、加強的,是那一個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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