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違停 拖吊場將可收罰款
【大紀元6月4日報導】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4日電)民眾違規停車被拖吊,多數先在拖吊場繳拖吊費及保管費後,再到監理機關或超商繳罰款。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指出,各縣市年底前將陸續實施在拖吊場也可繳罰款。
公路總局表示,現在只有台北縣市部分拖吊場可以1 次繳納汽機車違規停車的罰款與拖吊費,大部分地區都還是要分2 次繳交,常有人誤以為在拖吊場已繳清費用而延誤繳款,也有人以為當場簽收的紅單是繳費收據,以致延誤繳款時間,反而罰更多。
公路總局日前邀各縣市會商,決定從便民考量,拖吊場也可代收違規停車罰款。
公路總局說,台中市政府已決定將從7月1日起實施,其他縣(市)政府也將在年底前陸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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