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呂宜凱台灣台北綜合報導)太平洋建設集團(太設)旗下豐洋公司,向台北地院聲請假執行,在新台幣1億餘元的範圍內查封SOGO的銀行帳戶,並將於6月11日查封台北SOGO忠孝館。SOGO百貨3日表示,已於3日提供反擔保,聲請免予假執行,將可撤銷豐洋對SOGO所有強制執行動作。
太設指出,太平洋崇光百貨(SOGO)之前向豐洋公司承租SOGO敦南館使用,雙方在民國91年至93年間約定每月租金約1,033萬元。遠東集團入主SOGO後,由SOGO簽發金額為1億餘元本票給豐洋公司,作為SOGO預付未來的部分租金,雙方約定SOGO敦南館房地94年至99年每月租金再降為850萬元。
未料,SOGO拒付本票票款,經豐洋公司上訴三審勝訴,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SOGO於95年11月支付1億餘元租金予豐洋公司。
太設說,SOGO給付款項後,竟擅自調降SOGO敦南館自96年4月起至99年12月止的月租金至500餘萬元,豐洋公司權益受損,隨後向法院提起上訴,台北地院民事法庭判決豐洋公司勝訴,SOGO應給付豐洋公司7,850萬6,659元租金及違約金。
豐洋公司是依據前述判決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執行,且該法院亦依豐洋公司的聲請,在1億餘元的範圍內查封SOGO的銀行帳戶,並將於今年6月11日查封SOGO忠孝館。
太設呼籲,遠東集團應盡速將上述積欠的租金歸還豐洋,並將其在海外已經巴黎國際商會仲裁判定應支付本集團所屬太控公司的美金5,600萬餘元及利息,全數歸還支付予太控。
SOGO百貨3日表示,就豐洋公司對SOGO帳戶與不動產的假執行動作,已於3日依判決提供反擔保,聲請免予假執行,將可撤銷豐洋對SOGO所有強制執行動作。
SOGO並表示,扣抵豐洋公司SOGO敦化館部分租金,肇因太設章家未依雙方約定完成報銷款項的協議及提供發票,一審法院已就此判決SOGO勝訴;二審法院判決SOGO應給付扣抵的租金,SOGO已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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