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可有喪明之責
豫章太守顧劭(1),是雍(2)之子。劭在郡卒。雍盛集僚屬自圍棋,外啟信(3)至,而無兒書,雖神氣不變,而心了(4)其故,以爪掐掌(5),血流沾褥。賓客既散,方嘆曰﹕「已無延陵(6)之高,豈可有喪明之責(7)!」於是豁情散哀(8),顏色自若。
【注釋】
1. 顧劭:字孝則,三國吳郡人。年二十七,出任豫章太守,有良好的政績,在五年郡,卒於郡所。
2.雍:顧雍,字原歎,三國吳郡人。出身江南士族,有才幹,曾任吳丞相十九年,朝野歸服。《三國志.吳志》有傳。
3.信,指送信的人。
4.了:明白。
5.以爪掐掌:用指甲刺入掌心。
6.延陵,指春秋時吳公子季札,又稱延陵季子。是個明禮的人,她的長子去世,能依禮加以安葬。事見《禮記.檀弓下》。
7.喪明之責:春秋時孔子弟子子夏因兒子去世,把眼睛哭瞎了,受到同學曾子的責備。事見《禮記.檀弓上》。喪明,比喻喪子。
8.豁情散哀:舒展情懷,排遣悲哀。
廣陵散絕矣
嵇中散(1)臨刑東市(2),神氣不變。索(3)琴彈之,奏〈廣陵散〉(4)。曲終,曰﹕「袁孝尼(5)嘗請學此散,吾靳(6)固不與,廣陵散於今絕矣!」太學生三千人上書,請以為師,不許。文王(7)亦尋(8)悔焉。
【注釋】
1.嵇中散:三國時嵇康,字叔夜,三國魏譙郡(今安徽省亳縣)人。博學有奇才,不與世俗同流。官至中散大夫,故世稱「嵇中散」。好老、莊之學,擅四言詩。與山濤﹑阮籍等人為友,世稱「竹林七賢」。後為司馬昭所害死。
2.東市:漢時長安道東西均有市場,處決犯人都在東市,後世遂用以稱刑場。
3.索:索取、討取。
4.廣陵散:古琴曲名。此琴曲於嵇康死後,便成絕響。後因稱絕學或事成絕響為廣陵散。
5.袁孝尼:即袁準。
6.靳:吝惜。
7.文王:即晉文帝司馬昭。
8.尋:隨即,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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