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3日電)湖南永州前天發生一起法院槍擊案,除凶手朱軍外,另3名死者皆為法官。據報導,朱軍行兇動機是對離婚財產分割官司勝訴,僅拿到人民幣2萬元不滿憤而行兇。
湖南永州血案調查組成員、零陵區公安局副局長周濤接受香港文匯報採訪,進一步透露案件一些鮮為人知的細節。
他表示,朱軍行兇原因並非之前外界盛傳的因離婚財產分割對法院不滿,而是2006年的一場房產官司,朱在勝訴後8個月才拿到2萬元賠償款,因此對法院不滿。
據悉,朱軍與前妻早於03年便已離異,也未因此與法院交惡。周濤透露,朱軍於06年因一起房屋買賣糾紛訴訟至零陵區人民法院,當時法院判決朱勝訴,並由被告方支付違約金2萬元,判決後8個月由法院執行。
但朱軍卻認為執行時間拖延太長,且滯納金和房產證未執行到位,曾對零陵區法院表達過不滿情緒。加上朱軍此前與妻子離異,所患鼻咽癌今年又被診斷為晚期,由此產生怨恨、報復心理和輕生厭世念頭。
周濤指出,雖然隨身攜帶2支手槍和1支微型衝鋒槍,但根據犯罪現場勘驗結果顯示,朱軍行兇時僅使用了2支手槍,微型衝鋒槍雖從布袋內取出,卻不曾擊發。
對於外界質疑的朱軍怎能以「驗槍」為由,順利領出3支槍,周濤說,細節仍在調查中,但相關槍支管理人員目前已因涉嫌瀆職犯罪被立案偵查,並被警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