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光:遙不可及的獨立工會
【大紀元6月26日訊】
2009年11月30日,孫春蘭就任中共福建省委書記,成為中國現任唯一女性正職省委書記。這位省委書記是由全國總工會副主席的職位上晉陞的。
孫春蘭從鞍山市一輕局團委書記為起點,從企業輾轉陞遷為鞍山市婦聯主任,又歷任遼寧省婦聯主席、遼寧省總工會主席、遼寧省委副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大連市委書記、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及黨組書記,現今官至一方大員的福建省委書記。孫春蘭是中共官場最成功的利用共青團、婦聯、工會,最後陞遷為一方要員的女性官員,工會則是她職務陞遷的重要跳板。
中國工會的角色因最新一起勞資衝突再次引發爭議。有工運人士與組織表示,事件反映了中國工會的定位不清。有學者則呼籲當局慢慢讓步,讓工人參與工會選舉。有人期望中共當局讓步,放寬控制中華全國總工會,否則工人會在總工會內趕走資方代表,或是另行自組獨立工會。
工會定位不清?想組織獨立工會?
我們來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
《工會法》的第二條是「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其實,關鍵是在後面:第四條,工會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第九條,「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第十一條,「基層工會、地方各級總工會、全國或者地方產業工會組織的建立,必須報上一級工會批准」。
看著《工會法》的規定,人們以為工會真的是「職工自願結合」的「群眾組織」,所以,有必要請大家看看中華全國總工會對上面條文的解釋:
關於「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第一、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工會是黨聯繫職工群眾的橋樑和紐帶。黨通過工會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到工人群眾中去。第二、工會是政府的親密合作者,是政權的重要支柱。所以,工會這樣的組織在當今中國並非一般的群眾組織,與職工自願組合的興趣組織如棋牌協會等有著本質的不同。
關於「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為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工會必須堅持黨的領導,才能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黨對工會的要求是:原則上要把所有的工人都組織到工會中來;逐步地提高工人們的覺悟,來實現我們黨的要求和目的;工會幹部要善於取得黨的領導;黨要加強工會工作,把一等的好幹部放到工會中去。
關於「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工會組織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組建的,工會所代表的不僅是個別職工利益和要求,更代表職工整體利益和要求;職工的整體利益是職工利益要求的最高境界,就是:維護以工人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
關於「基層工會、地方各級總工會、全國或者地方產業工會組織的建立,必須報上一級工會批准」,這就一目瞭然了,任何工會組織的建立,都必須報上一級工會批准,如果上一級工會認為你組織的這個工會「不符合要求」,自然不會批准,不批准你就不可以有任何舉動,否則就是「非法組織」。
總而言之,中國的工會定位很清楚,工會是在中共領導下的、負責在黨和工人之間上傳下達的、維護中共政權的、必須經過批准才能建立的、並非一般的「群眾組織」,工會在企業的負責人是由企業領導任命的,而企業領導通常又是政府任命的,在政府機構的工會負責人則是由黨的組織部門任命的。工會屬於中共體制的一部份,如果在這裡幹得好,也是在官場中陞遷的一個途徑,孫春蘭就是榜樣。因此,工會的所有利益都是與黨(及企業領導)保持一致而不是與工人保持一致的。當黨和工人出現對立時,工會絕對與黨保持一致,而不會與工人站在一起。
中共領導下的這個並非一般的「群眾組織」——工會,真是個一物多用的寶貝,一方面,以「群眾組織」的面目充當著黨的代言人;另一方面,以工會的名義與國際接軌,加入國際勞工組織乃至進入其決策機構,擴大了中國參與重大國際勞工事務的國際活動空間;還有一個妙不可言的作用,就是有效的遏制工人自己組織工會,以免出現黨和政府無法控制的獨立工會。
那些說中國工會定位不清的人,看清了中國工會究竟是什麼了嗎?那些希望成立獨立工會的人,要好好想一想啦,如果中共能允許成立獨立工會,試問中共自己的工會將置於何處?工會本來就如同中共自己的手足,你想斷其手足,中共會答應嗎?那些想通過工會的跳板升入官場的孫春蘭們,會放你一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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