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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用棉花棒沒消毒? 廠商坦承徒手分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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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潘杏惠、魏怡嘉、徐夏蓮、林相美/綜合報導〕壹週刊指控台北縣中和市正青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消毒,並以家庭代工徒手包裝滅菌棉花棒;台北縣衛生局昨天稽查,發現該公司沒有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目前已查扣一○六箱產品送驗,可依藥事法罰款三萬元至十五萬元,至於棉花棒流向至少七家醫院,已通知暫停使用。

至少流向七醫院 已通知停用

正青公司負責人李世珍說,該公司販售的「醫療用棉花棒」主要是向彰化縣易晃企業社進貨,再委託彰化縣衛伸棉業有限公司包裝消毒,但衛伸棉業產能不足,2月起改由正青公司自行包裝,再送至台北縣汐止市卓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台中市中國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滅菌消毒。

李世珍說,她要求工作人員將散裝的一支支棉花棒裝入包裝袋時應戴手套,但不確定有沒有落實規定。她也承認,有時會委由鄰居分裝,但整件事錯就錯在包裝地點,分裝過程也確有疏失。

根據GMP認證規定,生產滅菌產品必須在無塵室進行滅菌處理,包裝時除須控制廠區落塵量,員工也需穿戴防塵帽、無塵衣、戴口罩,以防細菌入侵污染。

台北縣衛生局技士黃敬堯說,據業者透露,至少有北部的國泰醫院、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萬芳醫院、雙和醫院、中心診所及中部的中山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等七家醫院、診所,使用正青公司的棉花棒,已通知這些醫院暫停使用。

查扣106箱送驗 結果下週出爐

黃敬堯指出,初步調查已封存一○六箱可疑產品,另業者坦承確在現場包裝,由於該公司沒有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不得製造、分裝棉花棒,屬「無照藥商」,依藥事法第二十七條,可罰款三萬元至十五萬元。

黃敬堯說,查扣的棉花棒將抽驗,結果預計一星期後出爐,如確定有問題,牽涉到不良醫療器材,可依藥事法第二十三條罰款六萬元至三十萬元。

國泰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萬芳醫院均表示,平時均會抽驗,未發現異狀,但決停止使用正青提供的產品;中心診所則指出,已立即將棉花棒送驗,若確定有問題,會更換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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