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和艦案 曹興誠到法院拒出庭
【大紀元6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2日電)和艦案今天再度開庭,先前曾怒嗆拒絕出庭的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人到了法院,卻因法官拒絕將背信和違反商業會計法分開審理,從頭到尾待在高院律師室,未出席法庭。
聯華電子公司被控於民國90年間違法投資中國大陸和艦科技公司,新竹地檢署依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起訴當時的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兩人於一、二審均獲判無罪。
曹、宣兩人不滿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定讞的背信罪,與違反商會法有相牽連關係,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兩人於4月27日出庭時,重批判決違法違憲,並揚言不再出庭。
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今天開庭審理,曹興誠於庭訊時待在高院律師休息室,未進入法庭。律師當庭向法官要求,若將商業會計法和背信分開審理,曹興誠將馬上出庭,但法官以背信與商業會計法難以切割審判,表示「這個我們做不到」,並諭知全案7月27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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