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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鏡
【大紀元6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日電)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公布抽驗12件防護眼鏡結果,計有3件「表面磨損率」不合格,其中1件「透明度」也不合格,總計品質項目不符合比率占抽驗件數25%,將通知業者回收改正。
標檢局強調,品質試驗不符規定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回收改正;逾期未回收改正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其產品並得沒入、銷毀或採取其它必要措施。
標檢局指出,硬質塑膠透鏡防護眼鏡常被用來防止異物噴濺傷及眼睛,為確保品質安全,已於81年起列為應施檢驗商品,檢驗標準為CNS 7177「硬質塑膠透鏡之防護眼鏡」,進口或國內產製未符合檢驗規定,將不得進口或出廠銷售。
標檢局說,本次檢驗,分別從量販店、五金行及夜市等場所購樣12件,價格為新台幣55至210元,依照檢驗標準進行「平行度」、「折射率」、「透明度」、「鏡片與成品衝擊試驗」、「表面磨損率試驗」、「零件耐腐蝕」、「耐燃性試驗」及「熱衝擊試驗」等多項品質測試。
結果計有3件「表面磨損率試驗」不符合,其中1件「透明度」也不符合,不合格件數占總數的25%。
其他「平行度」、「折射率」、「鏡片與成品衝擊試驗」則都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