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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拒強拆遭圍毆 屋主持刀刺暴徒

【大紀元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蓮採訪報導)江蘇省常州市鐘樓開發區居民潘雪昌,因拒絕在房屋拆遷協議上簽字,遭到了黑社會勢力的暴力侵害。其在正當防衛中無意刺死了一名黑社會成員,被常州市天甯區法院和常州市中級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10年徒刑。之後,其妻李雙大向江蘇省高級法院申請再審,雖被批准,但是高院指定由江蘇省鎮江市中級法院再審。結果潘雪昌的申訴被駁回。如今,潘家已陷入生活絕境。

大紀元記者採訪了潘的親戚姚寶華。他說:「江蘇省高級法院,完全是為了拖延應付時間,他們讓鎮江中級法院去復查,鎮江法院和常州法院是平級的,它能復查什麼呢?這明擺著就是要拖延時間,不讓昌家往上申訴。」



鎮江中級法院駁回申訴通知(網路圖片)


鎮江中級法院駁回申訴通知(網路圖片)



在行政訴訟期間,是不能強拆房子的(高院有規定)。但是,在2009年12月9日,來了一夥拆遷人員,把昌家的房子全拆了。姚說:「那天,他們看見家裏的人就抓,潘的夫人李雙大、弟弟、弟媳和哥哥4人,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和法律文書的情況下,就把他們抓到法院關起來,一直到下午5點才放人。家裏的貴重物品什麼都沒有了,借的4千塊錢,剛取回來的1.1萬元現金和家裏的香煙都被拿走了。通過幾十次的上訪,都沒有解決。」



鑫鵬拆遷公司(網路圖片)



如今潘家的房子已經被拆掉半年了,但是一分錢的過度費都沒有拿到。潘家有4畝7分承包地,也被拿走了,沒有一分錢的補償。悲憤的姚向大紀元記者控訴:「現在這個地方政府,簡直是無法無天啊!法院枉法到什麼程度啊?他們要強拆,應該把財產的清單給我們,到法院要了幾十次都不給。他們不是拆遷,是搶房子啊!」

歷史回顧

2007年8月14日下午16時左右,鐘樓開發區拆遷辦主任金文國和北港街道金家村村支書陳衛國,帶著鑫鵬拆遷公司的蔣國平、談剛等10多人到潘雪昌家,要求其配合政府拆遷,在只給重置價格即成本價格的拆遷補償協議上簽字。但遭到潘雪昌的斷然拒絕,之後兩官員逕自離去。

不久,鑫鵬拆遷公司負責人吳國峰就用車將顏志兵、張小李、張友銀等一批從外地雇傭來的既不會說、 也聽不懂常州方言的人員送到潘雪昌家門口,對潘雪昌及其家人實施挾持和侮辱。期間,承受著巨大心理壓力的潘雪昌兩次給村支書陳衛國電話,要求將這些人帶走,但村支書不予理睬。

面對鑫鵬拆遷公司20多個雇傭人員的不法侵害,潘雪昌開始連續5次向110報警,然而110員警除在第一次接警到達現場、勸鑫鵬拆遷公司雇傭人員「好好談」以外,對潘雪昌後來的報警電話完全置之不理。蔣國平盛氣凌人地警告潘雪昌:110不會救你們,今天你必須在協議上簽字,否則是要蟄(收拾或暴力的意思)你的。

到了晚上23點20分左右,正在傷病中的潘雪昌已經精疲力竭,決定不再屈從而回家中休息。此時,蔣國平等人見潘雪昌要回房屋內,就緊隨潘雪昌進屋。為防不測,潘雪昌的大哥潘雪明試圖在門口將蔣國平等人阻攔。蔣國平見潘雪明竟敢多管閒事,就衝顏志兵等雇傭來的黑社會歹徒叫喊:給我上,受傷了算工傷。

潘雪昌見保護自己的大哥遭到多名歹徒的毆打,就拿出菜刀進行嚇阻,結果菜刀被歹徒們的木棍打落,人被顏志兵、張小李等黑社會人員拖出房外,摁倒在地上暴毆,並在潘雪昌身上用腳亂跺,當場造成潘雪昌右小腿膝關節平台骨折。

生命處於嚴重威脅的潘雪昌,被迫掏出平時一直帶在身上的水果刀,在黑夜中借昏暗的光線,半跪著刺向正在瘋狂跺向自己的歹徒,這一刺就刺到了顏志兵髂骨部位的動脈,顏志兵因失血過多而死亡。

這時,潘雪昌的女兒再次向110報警,要求將顏志兵送醫院救治。110聽到拆遷公司的人受傷,行動極其迅速趕到了現場將潘雪昌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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