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準直轄市 桃園議會組織條例和人員編制修正通過
【大紀元6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因應「準直轄市」的需求,桃園縣議會17日通過「桃園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及「桃園縣議會行政人員編制表」;待內政部核定後,議會定期大會將由40天增為70天,每年八次臨時會,每次最多十天;議會組織新增資訊圖書室與行政室,另新聞室更名為公共關係室。
桃園縣人口數在6月7日已達2,003,078人,6月16日端午節前後更高達2,107,000人,桃園縣已是標準的「準直轄市」;有鑑於此,桃園縣議會特於6月15日起召開臨時會,討論因應升格直轄市後的自治條例條文修正和人員改制。
全案17日完成三讀,日後桃園縣議會兩次大會日期將由40天增為70天,必要時得延長10天;每年8次臨時會,每次10天。在行政人員編制方面,增置副秘書長一人;另新增資訊圖書室與行政室,另新聞室更名為公共關係室。
議員方面,每月研究費與助理費等也有所調整,方便議員們擴大服務選民的範圍。
桃園縣議會17日下午已快馬加鞕將修正後的相關法規正式送往內政部,待內政部核定後,預計9月份即可正式實施。
(//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