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NCC明定標準/2年累罰600萬 無線台停播
【大紀元6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陳珮伶、陳慧貞/綜合報導〕習慣劇情誇大遊走道德尺度及法律邊緣的電視台,以往多罰款了事,未來得小心被迫停播!
*視情節輕重 停播3天至3個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訂定無線廣播電視台及衛星廣播電視台停播要點昨天出爐,7月中旬起,廣播電台二年累計罰鍰達三百萬、無線台累計罰鍰達六百萬、衛星電視台累計達一千萬罰鍰,將依照情節輕重,處以三天至三個月停播,消費者打開電視只能看見「黑畫面」。
*新制7月起跑 舊罰款紀錄歸零*
NCC也制訂「歸零條款」,不管以往罰鍰紀錄多少,新制度實施後,舊紀錄一筆勾消,不列入計算。
民視節目部副總許念台昨回應,電視台一定會遵照政府法令規定。但他也提出建議,主管機關處理投訴意見時,不能因為少數觀眾投書,就任意稽查開罰;節目的創作、戲劇表現手法,在國外都是受國家憲法層級法令保護,但在台灣仍被社會觀感所牽制,規範的限制應仔細研議商討。
華視副總經理胡漢新表示,會遵照法令規定,但建議多以正向鼓勵方式代替罰鍰,也希望有配套措施,製作關於公共事務節目獲得肯定,能功過相抵。三立公關副總張正芬則表示,遵照NCC法令規定。
*廣電台衛星台 門檻300萬及千萬*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無線電視台依照「廣電法」,每次裁罰九千元起跳,衛星電視台依照「衛廣法」,每次裁罰九萬元起跳,基準不一,因此訂定無線台六百萬,衛星電視台一千萬罰鍰的不同標準。依照裁罰經驗,平均每個月遭到一次裁罰的電視台,才容易達到這門檻,累計罰鍰逼近停播門檻七成時,會告知電視台「小心一點」。
根據NCC統計,目前商品置入的資訊型態節目被罰的金額最多,譬如節目中談減肥、健康食品、增高,遭停播可能性大,另外電視台八點檔常有驚悚誇大劇情,以後也要注意。
另外現行電視台一年內出現三次違法事件,NCC可要求停播的規定依舊存在。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停播期間採「黑畫面」並以固定式字卡告知相關訊息。頻道停播時,系統業者必須依照定型化契約賠償消費者。
衛星電視同業公會秘書長鍾瑞昌表示,業者對於累計金額還有意見,沒想到NCC已定案,現在NCC裁罰強度相當大,可能很快就有電視台達到門檻,衛廣法修法在即,建議修法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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