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人性侵 牙刷刷LP逼吃蟑螂
【大紀元6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縣大溪男子張榮祿夥同小弟押邱姓男子到卡拉OK,想誣陷他涉性侵,邱男不簽自白書,竟遭對方用牙刷刷陰莖、直到龜頭流血,還逼吃蟑螂,桃園地方法院昨依妨害自由等罪判處張榮祿4年2月徒刑,同夥逞兇的黃珍妮1年2月徒刑,緩刑3年。
民國95年9月10日下午,張榮祿找人強迫邱男出面「交代性侵小姨子的事」,他被押到大溪鎮中華路一處卡拉OK後,張榮祿就率多名小弟把他打一頓,並簽下自白書。
張榮祿不滿自白書內容,竟要小弟把邱男押到廁所,用牙刷刷他陰莖,黃珍妮則在一旁質問,到底有沒有性侵小姨子,邱男忍著疼痛堅持否認。
*被迫承認 還被錄音*
張榮祿於是叫人把邱男押往文化路住處,逼他跪在地上,吃電鍋裡的蟑螂、大家還輪流用皮鞭抽他,竟又拿出牙刷刷他陰莖,邱男龜頭被刷到流血,只好說「我在小姨子住所強暴她,精子用衛生紙擦拭乾淨,然後就走掉。」讓對方錄音。
張榮祿用錄音帶恐嚇邱男,逼他簽下兩張本票,一張9萬5000元、一張空白,還要邱男的母親與妻子在本票上背書,兩女不肯,竟遭到黃珍妮掌摑,張榮祿也嗆聲「我是流氓,不要惹我。」
邱男交付9萬5000元,但噩夢尚未結束,9月13日凌晨,為了取回空白本票約出對方,反而被張榮祿押到山豬湖山區毆打,還被要求簽下300萬的數額,邱男不肯,又是一頓狂毆,直到他昏倒,一群人才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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