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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議員與父涉賄選 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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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5日電)嘉義市前集英里長李廣二與兒子市議員李忠曆,被控以餐會、發放敬老禮金方式賄選。嘉義地方法院表示,因無法認定2名被告主觀上有賄選犯意,今天宣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林坤志表示,被告李廣二是前集英里長兼嘉義市「永和街設攤區段自治會」會長,為使兒子李忠曆(現任市議員)順利當選,於去年10月23日晚上,在嘉義市南遊宮前廣場辦理餐會,並發放年滿65歲民眾敬老禮金每人新台幣1000元。

林坤志指出,當時競選市議員的被告李忠曆當天穿著競選背心,向受邀到場具有投票權的不特定人士發放競選文宣,因此,2人被依違反選舉罷免法起訴。

林坤志說,審理後,法官認為去年10月23日晚上的餐會,是該自治會於97年8月27日第2次代表及監事會議的決議,且通過發送設籍菜園、集英2里年滿65歲以上老人每人1000元敬老禮金,所有經費均由自治會支付,無法據此認定李廣二父子主觀上有賄選的犯意。

林坤志表示,雖然被告李忠曆有到場致意尋求支持,但並非是個人的選舉造勢活動,而且,餐會及發放敬老禮金已辦理2、3年,不能因為他到場致意,就認為是賄選行為,因此,判處2名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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