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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人口販運評比出爐 台立委民團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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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訊】 (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 「人口販運防治法」已實施滿一週年,美國國務院的人口販運報告,將我國評等由去年的第二級國家,提升為第一級,顯示台灣在防制人口販運的成績受到肯定。不過,雖然政府表現進步,但政府部門在橫向聯繫和被害人保護方面,仍有許多努力的空間。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和反人口販運聯盟,15日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比照美國國務院報告方式,公布各部會防治人口販運成效評比,並提出相關建言。

「反人口販運聯盟」公布評比結果,內政部移民署獲得「最佳進步獎」,司法院則吊車尾,獲頒「象牙塔獎」,勞委會則被評比為第三級,遭頒發「原地踏步獎」。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疑,人口販運防制法實行 1年後,有多少政府機關已經將相關內容內化到行政體系中,呼籲政府機關在反人口販運問題上,觀念必需要有所突破。

他說,移民署獲得最高評價並不意外,因為在立法過程中,與民間團體、立委間的觀念溝通最容易,但警政署與勞委會皆不如移民署。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表示,移民署在加害人起訴和被害人保護方面比去年更進步,也顯示人口販運防制法實施頗具成效。

不過對於司法院評為3等級,康淑華則認為,司法院在法官判刑的這一部分,法官有時對人口販運議題理解不足,對被害人無法給予適當保護,以至於對加害人的刑期通常是給得過低,這點很令人不滿,期待司法院早日提出改進方向。

此外,勞委會他們缺乏跟各個部會跨界合作的精神,很多案件到勞委會這邊來,他們又會踢回去各個部會,殊不知,勞力剝削在整個人口販運裡,其實佔了非常大的比例。

她建議,法務部和警政署應該加強部分檢察官對人口販運的觀念,勞委會則應該切實落實外勞求助管道,以及查察人員的教育訓練。

吳育昇則說,勞委會應該對於勞力剝削等情形知之甚詳,如果不能將心比心,或是不能創造處理通則、標準作業程序,就表示做的不夠,最該檢討。

遭批的司法院回應,冗長多為個案,多數案件通常在3個月內就結案,但少數案件因案情複雜,需要較長時間審理。勞委會則表示,了解民間團體訴求,可以改善的部分會盡力改善。

立委黃淑英表示,對於台灣人口販運評等列入第一級名單,要感謝民間的努力,不過政府部會卻沒有任何一個達到民間團體評比的第一級,顯示政府部門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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