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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殺女友 二審仍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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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5日電)前台北市國賓飯店廚師黃進龍因與女友發生金錢、感情糾紛,憤而掐死女友,再與家人共同棄屍。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仍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黃進龍二哥黃成金因共同遺棄屍體,遭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三姐吳黃玉梅則因收受死者遺物,遭以贓物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法院判決指出,黃進龍原與52歲的張姓女子交往,去年 8月23日晚間,張女到黃進龍台北市伊通街的租屋過夜,黃進龍不滿女友對金錢需索無度,並以言語刺激他,一氣之下猛力掐扼張女頸部,張女雖奮力掙扎,仍因無法掙脫窒息而死。

黃進龍殺害張女後,因無法獨力棄屍,24日下午打電話尋求家人協助,家人勸黃投案不成,任職員警退休的黃成金因而與黃進龍共同租車,將死者屍體以棉被、睡袋包裹,再以繩子綑綁,載往桃園縣龜山鄉山坡邊棄屍。黃進龍並竊取死者價值新台幣 6萬元的手錶,交給二姐吳黃玉梅變賣。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黃進龍辯稱只是想「讓女友安靜」,並無殺人犯意。但合議庭審酌被告掐扼死者力道之大,導致死者舌骨、氣管軟骨均骨折,且事後還想竊取死者手錶變賣,認為他態度惡劣、毫無悔意,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共同棄屍與收受贓物的黃成金和吳黃玉梅也遭判刑。

案件上訴到高院後,合議庭今仍判黃進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改判黃成金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2人仍可上訴。吳黃玉梅收受贓物則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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