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北縣報導〕家中帶小孩,罰單天上來!台北縣樹林市一名年近60歲的蘇姓阿嬤,上月莫名其妙接到兩張罰單,指她在三重市不服取締而逃逸、闖單行道,她說,當時她在家中帶小孩,機車也沒離開車庫。警方原堅稱有監視器畫面證明,後來又說畫面被刪除,她質疑警方看錯車牌亂開單。
蘇婦是被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的林姓警員以「逕行舉發」方式,分別開出「拒絕稽查逃逸」和「闖單行道」兩張罰單,金額3900元。警方強調,員警雖以目視方式舉發,但後來有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確認車牌沒有錯誤,現在監視器畫面已經被刪除,也沒有存檔。
監視器畫面已被刪除
山佳里長許建強表示,警方開罰單時間是5月5日清晨6點多,當時蘇婦在家裡等著接孫子,不可能出現在三重,且警方連違規證據都拿不出來,令人無法接受。
許建強還說,20日晚上他就陪蘇婦前往永福所向警方申訴,警方一開始說沒畫面,後來又說有影像,但只保留幾天就刪除,也沒有備份,說詞反覆,讓人有硬拗的感覺。
蘇婦抱怨,警方認為她可能是將機車借給其他人,但機車一直都停在家裡車庫,沒有失竊,也沒其他人使用。她還說,自己明明沒有違規,現在她要跑派出所、監理所,又要上法庭,無法照顧孫子,實在很冤枉。
台北縣交通大隊大隊長林清求表示,因採逕行取締方式開單的違規都發生在瞬間,是有看錯可能,通常會要求員警盡量尋找像是路口監視器畫面來輔助,讓被處罰的民眾能心服。林清求還說,民眾如對取締不服,可提出對自己有利的事證申訴,爭取免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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