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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3000元 市府規劃幸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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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為讓買不起房子的民眾一圓「住好宅」的夢想,台中市政府規劃推出「幸福住宅」,初期先推出租,長遠目標則是「賣房不賣地」,每戶20到30坪,如採出租,月租金在3000元以下,如為出售,則希望每坪壓到8萬元以下;市長胡志強表示,目前仍在規劃階段,希望「住者有其屋」,但也不要衝擊現有出租及出售市場。

初步選擇3處地點

市府都發處長黃崇典表示,幸福住宅計畫初步選擇3處地點,包括體二更新用地(一中商圈附近 )、舊社及高鐵門戶區(鎮南 ),該3處都是市府的土地,規劃由市府出資,與民間合作興建集合住宅大樓,至於釋出多少戶數,還需詳細評估。

台中市建築投資開發公會理事長賴源釗指出,如果政府可以透過都市更新取得成本較低的土地,開發廉價住宅提供年輕人居住,不只嘉惠年輕人,也可吸引年輕人住進老市區、活化社區,是非常好的政策。

舊市區注入新活力

賴源釗指出,有人認為該政策會衝擊現有房市,但他認為衝擊有限,卻可讓年輕人以較輕鬆的方式躋身有巢族,又能為「體二」一帶的舊市區帶來年輕新住群。而體二雖是舊市區,但接近中友商圈、一中商圈,相信年輕人接受度也較高。

胡志強表示,該構想已有數月,有市民寫信給他,表示台中市豪宅建案接二連三,房價持續飆高,一般百姓買不起房子,他因此動念,台中市有「豪宅」也可以有「好宅」,推出平價住宅,滿足不同民眾的需求。

市府供地 民間合建

都發處目前規劃的幸福住宅,由市府提供土地,與民間合作興建住宅大樓,保留部分戶數,原則規劃每戶20坪,每月租金3000元以下,照顧市民住的需求。

胡志強說,出租性質的市民住宅地點不能太差,將來合併後,新市府也可以好好規劃,在適當地點及房價、地價更便宜的地區積極推展,但一定不能降低住屋品質,也不能傷害現有的房地產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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