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艦案 台可獲賠8.61億美元
【大紀元5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 4日電)國防部委任律師李孟融今天說,初估台灣將可在拉法葉艦採購案獲賠 8億6100萬美元。國防部副部長趙世璋表示,對法方可能採取的任何作為,國防部都會事先準備因應。
國防部昨晚證實,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已判決泰勒斯公司違反拉法葉艦案採購合約排佣條款,應給付台灣違約金約 5億9100萬美元,並加計利息、律師費、仲裁規費及台灣於仲裁程序中支出的相關費用。
李孟融上午在國防部舉行的記者會表示,仲裁庭中請求賠償的幣別包括美元、歐元與法郎,賠償金額只是概估,另一筆較龐大的金額是利息費用,依昨晚初步估算,利息約 2.5億美元,律師及仲裁費用約2000萬美元,共8億6100萬美元。
她說,賠償金額涉及利息起算點、利率與求償時間, 8億6100萬美元是算到目前為止應可拿到的金額。仲裁程序的決定已是最終判決,希望泰勒斯依雙方協議,支付中華民國判決金額;若泰勒斯不履行,一定會依法定程序追償。
趙世璋表示,若泰勒斯不履行,會向法國法院要求強制執行,但還是希望泰勒斯依仲裁結果履行,不得已時才會走法律途徑;且對法方可能採取的任何作為,國防部都會事先準備因應。
至於聯合報報導,原本法國屬意與台灣和解,以新軍購項目或工業合作抵充佣金。趙世璋表示,國防部一直堅持走仲裁程序,現在有了結果,沒有高興的問題,從現在開始依法向泰勒斯追償,維護台灣權益。
海軍司令部參謀長姜龍安也說,一直依仲裁程序進行,從未聽說以新軍購項目或工業合作抵充佣金。1名國防部高層官員表示,採取這種方式不妥,將來也沒好處。
至於泰勒斯將尋求所有可能援助,並將向巴黎上訴法院訴請註銷判定結果,國防部表示,將待收到官方正式文書後,再對外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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