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單身上班族年薪不到26.2萬 免報所得稅
【大紀元5月4日訊】(據中廣新聞/張雅惠報導)上班族如果單身,去年年薪不到26萬2千元,不用申報綜所稅;已婚夫妻,但只有一人上班,屬於「單薪」的上班族,去年年薪不到42萬,也不用報稅。不過,國稅局提醒,如果所得不到申報門檻,但卻可以退稅,還是要申報。
去年初,無薪假橫掃各產業,上班族沒班可上,形同變相減薪!算一下,如果單身的上班族去年年薪不到二十六萬兩千元,沒有申報扶養親屬,五月份可以不用申報綜所稅,因為扣掉人人都有的免稅額八萬二、選用標準扣除額七萬六、以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十萬四千元之後,所得淨額已經是負數,根本不用課稅;如果是已婚夫妻,但只有一個人上班,免稅額多了沒上班的配偶、夫妻標準扣除額也提高一倍到十五萬兩千元,薪資扣除額一樣十萬四,年所得不到四十二萬也不用報稅。不過,台北市國稅局大同稽徵所股長許瓊尹說,如果有稅可退,還是要申報。
「比如說,他單身,還有利息收入,他也有買股票,股票(股息)收入當中,有一些可扣抵稅額,或者他有其他的租金收入,有扣繳稅款;例如年薪加起來只有二十萬,股息五、六萬,加起來不到二十六萬兩千元,可是股利和利息他有扣繳稅款和可扣抵稅額,他要有申報才可以扣除」
如果不是上班族,少了十萬四的薪資特別扣除額,單身又沒有申報扶養親屬,去年年收入不到十五萬八千元不用申報,有配偶但沒有申報受扶養親屬,年收入不到三十一萬六千元也不用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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