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王俊忠、潘杏惠/綜合報導〕死刑犯停止執行門檻將提高!
法務部近期將修正「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縮小聲請釋憲範圍,除非聲請釋憲前,發生新事件可作釋憲理由,否則死囚及律師不得以既存事實重複聲請釋憲。
*廢死聯盟抗議:法部違反總統人權宣言*
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反應強烈,她表示,法務部如真要這樣做,就是想要多執行死刑,這不是如總統馬英九所說,要打造台灣成世界級人權環境,反而是要達到中國級人權環境,向世界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看齊。
法務部官員指出,新規定就像向法院聲請再審一樣,須有新事實、新證據才能聲請釋憲,如死囚想藉反覆聲請釋憲以避免槍決,新規定不會准許。
法務部日前舉辦北中南東4場死刑存廢議題公聽會,與會學者專家及民眾,對欠缺法律授權的死刑執行要點,竟可作為停止執行依據,紛紛發言反對,多認為法務部這樣作是帶頭違法。民意及學者專家的看法,法務部長曾勇夫都聽到了,因此採納政務次長陳守煌及部內主管建議,等4死囚執行完畢後,再修改規定。
現行死刑執行要點規定,聲請再審、提起非常上訴、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都可作為停止執行事由。
4名死刑犯遭槍決伏法,死刑議題引起多方關注,言論也很激烈!
在網路上發起「反對廢死刑後援會」的陳正育說,法務部執行死刑,對受害者家屬已是「遲來正義」,不知廢死聯盟與號稱人權律師在抗議什麼?律師與廢死聯盟不是受害者家屬,有何立場抗議?政府該做就做。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辦公室這陣子則陸續收到電子郵件、電話抗議,內容甚至不堪入目,執行長林欣怡坦言,心情多少有受到影響,但她不會把這件事放在心上,也不會報警處理,不過與同事們對人身安全會更加謹慎小心。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