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槍傷檢察官 判無期徒刑
【大紀元5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31日電)涉及15年前教唆槍手槍傷檢察官的毒梟黃上豐,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宣判,被告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無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黃上豐被控於15年前,因高雄地檢署張姓檢察官偵辦他母親涉嫌販毒案,並求處無期徒刑,因而心生不滿報復,教唆槍手狙殺張姓檢察官。
黃上豐教唆已遭判刑的槍手張松旗、鍾永福,前往張姓檢察官的宿舍前等候,伺機朝張開了12槍後逃逸。張姓檢察官隨後被同事送往國軍高雄醫院急救,救回一命。
犯案後,黃上豐逃亡中國大陸,遭高雄地檢署通緝,去年5月經刑事警察局押解回台,並移送高雄地檢署歸案,檢方以惡性重大,依教唆殺人未遂罪起訴,並建議從重量刑,高雄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高雄高分院今年4月6日開庭審理,今天上午宣判,黃上豐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無期徒刑。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