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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
【大紀元5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9日電)媒體報導廢死聯盟未獲死刑被告同意,由其母代簽授權而涉偽造文書。廢死聯盟今天指出,被告家屬有權代提法律救濟,並無違法;法界人士認為,只要未經本人同意,仍有觸法疑慮。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駁回廢死聯盟為40名死刑被告提起的釋憲聲請。媒體報導,高雄地檢署接獲線報指出,廢死聯盟疑未經死刑被告王國華本人同意,由王國華的母親代為簽署釋憲委任授權書,涉及偽造文書罪,現已分案調查中。
對此,廢死聯盟發布聲明稿表示,與當事人具一定親等關係者,本來就有權提起相關司法救濟程序。廢死聯盟是在去年1月前往屏東拜會王國華母親,取得王母的聲請釋憲委任授權。
廢死聯盟指出,王國華本人得知後,雖然一度要求將授權書寄回,表明拒絕聲請釋憲。但在今年5月4日與廢死聯盟在高雄看守所內會見時曾表示,「這次的釋憲聲請就算了,但如果大法官駁回,請不要再幫忙」。王國華並持續寄信給法務部,要求盡快執行死刑。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說,廢死聯盟已明確掌握並尊重王國華本意,沒有任何偽造文書情事。目前已配合高雄地檢署調查,提供委任書影本等資料佐證,並會持續與王國華保持聯繫,了解有無需要協助之處。
不過,法界人士指出,法律雖未明文規定可否由當事人家屬代提釋憲,但衡諸再審等其他救濟途徑,頂多是在當事人死亡狀況下才可由家屬代為聲請,此部分仍有討論空間。
法界人士也認為,廢死聯盟即使取得家屬本人授權,也不代表獲得當事人同意,確實有觸及偽造文書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