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專利積案多 平均3年才通過
【大紀元5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6日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受限人手不足,專利審結平均費時36.8個月,且積案相當可觀,反觀韓國審結只需17.4個月,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呼籲,增加智財局人手,否則將影響台灣競爭力。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丁守中等人提案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針對專利審查員不足,造成審查進度緩慢,希望增加專利助理審查官39人、增聘170名任期制約聘人力,並放寬增聘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規定。
不過,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批評,此案攸關政府組織再造,且相關組織法下會期將分三梯次送進立法院;經濟部自己不提案,找國民黨籍立委提案,今天先送審就是偷渡;經濟部事先也未找民進黨團溝通、說明,加上銓敘部對政府單位員額也有意見,不宜先行處理。
但是,丁守中認為,智財局外審人力被迫精簡,造成審查專利人力大幅減少,積案情況非常嚴重,結果造成台灣專利審結時間不僅比國際平均19個月來得長,連主要競爭對手韓國,平均審結時間也只要17.4個月。
韓國為什麼能用這麼短的時間審結專利?丁守中指出,韓國可以在政府組織外成立外圍法人組織,協助專利審查檢索,大幅縮短審結時間,但台灣智財局不能成立法人組織,效率當然就有差距。
丁守中解釋,高科技產品週期非常短,有些只有1年,大多數是2到3年,智財局專利還沒審結,產品壽命就已結束,也因為產品週期內專利未獲保護,仿冒山寨產品到處可見,不僅讓廠商蒙受損失,也影響台灣競爭力。
經濟部次長梁國新指出,智財局目前已積案逾14萬件,且每年持續增加;智財局長王美花表示,在未增加人手、就現行清理積案配套措施來看,從民國99年到101年雖可結案10萬1300件,但因為每年仍增加4萬件,3年共有12萬新增案件,因此到民國101年底待辦案件不減反增,屆時審結時間更將拉長到46個月。
朝野立委都認為應解決智財局積案問題,但對如何解決未獲共識,委員會決議初審通過,不過,全案保留送協商。
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民國92年至民國98年,已增加員額174人內審,惟其就專利待辦案件之平均審結期間由之前18個月,迄今已需長達36個月,顯見增加人力並非解決積案唯一辦法,在審案效率上有檢討必要,要求經濟部應先就效率提出改善方案後再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