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 推翻亞利桑那反移民法難度大
【大紀元5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報導)洛杉磯亞太法律中心(Asian Pacific American Legal Center, APALC) 上週聯合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亞美正義中心(AAJC)等民權團體對亞利桑那州反移民新法SB 1070提出集體訴訟,控告SB 1070違反憲法。
這是迄今為止對亞州新法提出挑戰的5個訴訟中最大的一樁。據洛杉磯亞太法律中心訴訟組組長蘇維思(Julie Su)介紹,他們代表了亞利桑那州二十餘位西裔、亞裔原告,包括一位七十歲有華裔和西班牙血統的美國公民Jim Shee。據稱他已經遭亞利桑那州執法人員兩次攔下要求查看他的「身份文件」。
SB 1070要求亞利桑那警察在調查案件時,對「有理由懷疑」移民身份的嫌犯,必須查看其證明文件。蘇維思指出「有理由懷疑」是一個非常模糊的概念,當警察被鼓勵這樣做時,他們會以不實的理由把人攔截下。儘管新法定於7月29日生效,但是現在居住在亞利桑那的移民已經感到其壓力。
她表示訴訟的目的是希望法院在7月底前阻止SB 1070的生效。
然而專家分析要推翻SB 1070並非那麼容易。亞利桑那州議員John Kavanagh 指出,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曾經兩次試圖推翻亞利桑那州通過類似法令未果,一次是要求投票時證明公民身份,一次是對在知情情況下僱傭非法移民一次以上的公司吊銷營業執照。後者已經打到美國最高法院。因此,他稱此次集體訴訟論點空泛、指控SB 1070違反憲法是「一廂情願」。
華盛頓特區移民政策專家Stewart Lawrence撰文分析道,說SB 1070違反憲法的法律原則在於:制定移民政策是唯有聯邦政府才有的權威,這就防止了州政府越權干預。但問題是亞利桑那政府自稱新法正是在維護現有的聯邦法律。
以亞利桑那州在2007年頒布的、至今仍然有效的吊銷僱傭非法移民公司營業執照的法律為例,當時也有很多觀察家認為該法必定會被推翻,但實際上,聯邦法院兩次判決維持該法,主要理由是頒發營業執照是州政府的權限,而非聯邦政府的。
而民權團體反復強調的新法會引起在種族上「以貌取人」(racial profiling)的指控也不一定奏效,因為亞利桑那新法明確規定了不許「以貌取人」,並要求警察在攔截任何人時索取其「合法居留美國的證明」,無論其長得像白人還是墨西哥人。
還有人對原告之一Jim Shee所說的「不願意走哪兒都得帶著護照來證明身份」的話加以嘲諷,說其連新法都沒讀過就加以反對。因為根據SB 1070的規定,駕照也是有效的移民身份證件之一。◇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