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市櫃公司將強制設薪酬委員會
【大紀元5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20日電)立法院財委會今天通過證交法增訂草案初審,上市櫃公司將強制成立薪酬委員會,解決公司虧損、董監事及經理人卻坐領高薪的「肥貓」問題,金管會將另定成員資格、職權相關辦法。
立委丁守中等人提案,根據證交所4月1日公布的資料,上市櫃公司連續 2年虧損,董監事酬勞總額或每位董監事酬勞金卻增加的公司,有41家上市公司及57家上櫃公司,以電子、紡織及金融股最多,且不乏指標性公司。
提案指出,董監事、經理人酬金應與公司經營績效成正比,才能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因此,有必要修改證券交易法,增訂強制設薪酬委員會,依董監事及經理人對公司貢獻,訂定合理酬金。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通過增訂證交法第14條之6,條文為「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其所定成員專業資格、職權之行使及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薪資報酬應包括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的薪資、股票選擇權與其他具有實質獎勵的措施。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將不限獨立董事,相關事項會視公司規模大小、經營屬性訂定。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