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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10%檢舉獎金 台立院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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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二代健保草案修正條文提出,若醫療院所違法,民眾檢舉後,經查證屬實,可將罰金十%做為獎金,但昨日立委一面倒反對,認為將影響醫病關係,且浮濫檢舉會導致稽核人員疲於奔命,主張刪除,但各醫療公會必須向衛生署及立法院提出自律公約;衛生署長楊志良則以越洋電話指示,同意刪除。

二代健保法草案第九十七條修正條文明列,由非政府機關(構 )之人員舉發,經處分確定者,得核撥十%以內的罰款金額獎勵舉發人;醫界對此反彈很大,認為不僅會破壞醫病關係,且會成為「窩裡反」條款;立委黃仁杼表示,醫療院所的罰款都很高,如果罰一千萬,檢舉人領十%就可以領到一百萬,相當誘人,有些民眾乾脆轉行做「檢舉達人」。

立委許舒博亦表示,獎金這麼高,有些民眾乾脆多檢舉幾件,反正亂槍打鳥總是會中彈,但稽核人員就要疲於奔命;立委楊麗環則認為,設檢舉獎金,會使得醫病關係變得緊張,有的醫師反會縮手,變得被動,不願主動幫病人治療,長久下來,不是一件好事;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說,健保局已有稽查機制,因此同意刪除。

另衛生署昨日上午於立法院進行費基、藥價差及藥價差額負擔等專案報告,健保局局長鄭守夏表示,二代健保費基將增加二十%到三十%,目前資本利得除房屋買賣依評定現值,列入計算之外,其餘均不列入。

至於捐款是否可扣除?陳再晉表示,可以考慮納入,但要捐給公益單位的捐款才可以扣除,至於什麼是公益單位?還要討論明訂。

立委們對於二代健保以家戶總所得計算,不計入眷口數,看法亦不同,陳再晉表示,可以考慮採論口計,且依比率計算,例如第二口以後可以打折,不過,仍待討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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