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籲刪除「中共政法委」來台規定
【大紀元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法務部3日發布並生效之行政命令全文2點,其中第2點第6款認定現任中共中央或地方政法委員會之委員(含書記或副書記),法務部得認其具法律專業知識經驗,而得申請來台從事法律專業活動。針對此,19日立委翁金珠於立法院提出質詢,但因法務部部長曾勇夫臨時離席,由代理其職務的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答詢。翁金珠希望陳守煌本於法律專業素養刪除第6款規定;陳守煌表示:「委員的高見會帶回去研究,認為不妥會修正。」
翁金珠質詢時指出,法務部公布的除了第2點第6款外,其他的還是要去檢討或補充說明,要特別說明第6款要拿掉。翁金珠解釋,他們(中共政法委)主要工作就是主導610辦公室,迫害跟他們思想不一樣的人,特別是迫害法輪功信仰者,這在報紙、電視上都看的到,還活摘他們的器官。
翁金珠接著質詢,台灣法輪功的成員我們很尊重,因為台灣是一個人權國家。他們(中共政法委)在中國大陸迫害的形象那麼差,你知道世界20幾個國家,控告這些人士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而且政法委員書記羅幹、周永康是負責主導策劃的人,現在西班牙國家法庭刑事起訴羅幹,阿根廷還發令逮捕他,這樣的組織讓他公然登堂入室到台灣來?堂堂中華民國法務部怎麼可以做這個事情。
「法務部讓全世界都稱他們(中共政法委)是一個集體暴行的、酷刑的、反人類這種罪刑的人、這種組織進到台灣,還在法務部的審查基準公然寫上。」翁金珠希望法務部次長主導把這條規定刪掉,她說:「這個也不妨礙他們(大陸)法律專業人士來台灣,而且又維護我們中華民國的人權,保障人權自由的形象,也讓法務部的法律尊嚴能夠維護。」
翁金珠最後質詢強調:「台灣是有人權、民主自由的國家,希望你(陳守煌)本著專業法律素養,法務部絕對不能讓中共迫害人權、迫害信仰的人及組織,透過這樣的行政命令進來,你可以答應嗎?」陳守煌表示:「委員的高見我會帶回去研究,認為不妥會修正。」翁金珠補充說:「一定要修正,實在很不妥,回去跟部長反映一下。」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