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9日電)經濟部次長林聖忠今天表示,國營事業員工有「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產生退休金爭議問題者,經濟部希望能比照私校教職員採相同模式處理,以維護職員退休與保險權益。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午審查國營事業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林聖忠在報告時做上述表示。
國營事業員工原本比照勞基法給予退休金,保險部分,職員參與公教人員保險、工員則投保勞工保險,原本沒有問題;但是政府推動勞保月退休金後,國營事業職員因「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因此被認定不適用勞基法規定,同時也沒有辦法領取月退休金。
國民黨籍立委吳清池、朱鳳芝等人於是提案,讓國營事業人員一律不具公務員身分,並參加勞保,之前已參加公務人員保險者,可於5年內決定是否改投保勞保。
國民黨籍立委蕭景田表示,經濟部與交通部、財政部等所屬國營事業,有類似問題的員工約 4萬多人,一旦加入勞保後恐怕造成勞保基金沉重的負擔,不能因為4萬多人的利益,犧牲掉900多萬勞保投保者的權益。
蕭景田說,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的薪資,高於目前勞保平均投保薪資很多,讓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轉到勞保,合乎公平正義嗎?
勞委會勞工保險處長石發基表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平均投保年資約21年、平均保俸新台幣 3.4萬餘元,60歲退休、平均餘命22年計算,核算下來約需高達1300多億元,對勞保來說是沉重的負擔。
銓敘部退輔司副司長莊淑芳回答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質詢時表示,在私校教職員退休爭議問題上,目前研擬讓私校教職員續留公保,但是提高一定的所得替代率,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也會一併處理,預計今年8月至12月間提報考試院院會討論。
由於相關法條內容,立委與行政部門都還有不同的意見,因此會議主席、國民黨籍立委吳清池宣布,另定期審查。